山东2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聊城 更新于:2025-04-2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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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大学坐落于享有“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前身是1974年11月建立的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聊城大学,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和推免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与海内外诸多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设23个学院,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4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1200余人。现有双聘院士、“973”首席科学家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等19人,海外高层次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智库高端专家、齐鲁文化英才、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等6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特色亮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 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聊城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和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0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尽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对因报名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等原因退回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流程尽早完成报名,因未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或“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后按报考岗位要求上传报名系统,扫描件须为JPEG、BMP等图片格式,每个大小不超过1M。)

    1.本人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2025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届(截止报名不少于10个月)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团(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秘书长、部长。

    4.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攻读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但应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并能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处(院)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一并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均通过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1.教师1—教师8、辅导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知识运用能力。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笔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笔试确认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2.教师9—教师13、教练员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等事宜,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面试

    教师、教练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授课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教师、教练员岗位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侧面了解、外调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至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635-8239668

    监督电话:0635-8239506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检定、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标准制订、修订与验证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服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单位网站主页:http://www.sdzjy.com.cn/。

    目前建有五大实验基地,拥有8个国家质检中心、4个省质检中心、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市场监管总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了10米法和3米法电波暗室、200kA通断试验室、新能源汽车电池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中压短路实验室、动热稳定实验室、变压器特性实验室等专业化实验室,实验室面积近10万平方米。检验能力覆盖电器、节能、中压输配电设备、消防及阻燃、食品、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包装、环境、体育用品、家居、纤维纺织、石油化工、建材等多个领域7000余种产品,是目前山东省内检测范围最广、综合实力最强的专业化、科研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我单位全面实施“科技兴检”战略,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等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完成了3项国际标准、150余项国家、行业标准和300余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标准验证检验检测、企业标准“领跑者”、“泰山品质”认证团体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先后获得了原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二等奖和三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山东省软科学奖三等奖、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zjy.com.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以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考生通过网站个人账号查询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及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告。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5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9:30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应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应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级及以上岗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8.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明确规定取得时间的情况外,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四)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分别占70%和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现场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58019

    监督电话:0531-5175800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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