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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聊城市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福利与便利:
1. "子女教育": - 居住证持有者的子女可以在聊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居住证持有者子女可参加中考、高考等升学考试。
2. "就业服务": - 居住证持有者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机会,可以依法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 可以在聊城市参加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 "基本公共服务": - 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 -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4. "社会保障": - 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5. "住房保障": - 居住证持有者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 -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6. "交通出行": - 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7. "其他便利": - 居住证持有者可以申请户籍迁移,举报 -
聊城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聊城依法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九)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参考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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